皖美好味道舌尖上的宿州

「本文来源:拂晓报」

为进一步挖掘宿州美食资源,展示宿州美食魅力,品读宿州美食文化韵味,年“皖美好味道暨宿州美食地图”评选展示活动美味袭来!

宿州,安徽的北大门,自古被誉为“九州通衢,中原门户”,下辖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是黄淮平原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楚汉文化流韵深厚,隋唐大运河通济渠千里烟波,赋予这方土地许多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和口味丰富的饕餮美食。

“中国四大名鸡”之一的符离集烧鸡,至今已千年历史,此鸡肉烂脱骨,肥而不腻,鲜味醇厚,齿颊留香。

汤,让乾隆皇帝都赞不绝口的宿州人早点必备,汤味入口鲜咸,汤汁浓淡适宜,香味绵长,夏天喝它可以开胃,冬天可以驱寒暖胃。

蕲县马蹄烧饼,形似马蹄、薄如竹纸,浓香四溢,香酥可口。

老宿县的一羊十吃,享有“名震徐淮三百里、羊肉汤味压江南十二楼”之美誉。

“霸王别姬”是为纪念西楚霸王项羽和虞姬而制作的特色美食。鸡、鳖肉质鲜嫩酥烂,营养丰富,为宴席肴馔中之上品。

皇藏峪蘑菇鸡,热锅大油,旺火烧煮,文火慢炖,味美鲜嫩,让人回味无穷。

砀山酥梨盅,酥梨挖空放入野米、藜麦、芡实等原料,加入山泉水、老冰糖、话梅、枸杞、红枣、川贝等文火炖至而成,生津养胃,润肺止咳,是饭前一道开胃甜品。

萧县面皮以“白、薄、光、软、筋、香”而闻名皖北,已获评为“游安徽不得不吃的金牌小吃”。

红烧大鲤鱼,肉厚而嫩,片花、腌制,再加葱姜蒜简单调味,先炸后炖,肉质细嫩,鲜咸味美。

萧县的全羊宴,与满汉全席齐名中华,根据全羊躯干各部肌肉组织的分布不同,用不同的烹调方法,做出色、形、味、香各异的各种菜肴,被冠以“吉祥如意”之意。

萧县每年一次的伏羊节,于每年传统农历初伏之日开始,至末伏结束,自古以来就有“伏羊一碗汤,不用神医开药方!”直径三米的大锅,同时可满足人就餐,声势浩大的“千人吃伏羊”活动,吸引了八方来客。

……

每一道美食都赋予了宿州的味道,是舌尖上最诱人的回味,也是乡愁中的最难忘的记忆。

遴选推荐要求

(1)各经营单位暨菜品品尝点,必须证照齐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安全卫生,且近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诉、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2)推荐菜品,在命名时,注意体现地方文化印记,展示文化传承、承载岁月故事。

(3)推荐菜品,使用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和化学添加材料,不得食用野生动物及长江水产,应充分体现原生态、绿色有机、养生等健康饮食元素。

(4)参与的经营单位,在遴选菜品时,可从观其色、闻其香、品其味、赏其型、鉴其养、扬其意等角度,进行资料梳理与照片拍摄。并积极配合完成宣传资料拍摄、文字资料整理、现场探店接待等工作。

推荐项目介绍及名额分配

(一)TOP20宿州酒店招牌菜

主要组织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年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推荐菜品参评。

(1)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组织3-5家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优选菜品参评,每家经营单位需推荐招牌菜(热菜3道、冷菜2道)。

(2)由市酒店餐饮协会、市旅游协会、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直接参与申报,每家经营单位需推荐招牌菜(热菜3道、冷菜2道)。

(二)TOP20宿州风味小吃

主要组织中小型饭店、小吃摊点参与,均需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推荐小吃、汤品、饮品、面食、点心等参评。

(1)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组织5-8家中小型饭店、小吃摊点参与,每家参与企业限推荐1款宿州风味小吃。

(2)由市酒店餐饮协会、市旅游协会、中小型饭店、小吃摊点,直接参与申报,每家参与企业限推荐1款宿州风味小吃。

(三)TOP20宿州网红餐饮

面向社会,由公众发起推荐或自荐,归类征集在互联网上有一定传播基础、具有鲜明特色的网红店铺20-30家,投票排序按报名先后排序。

每家网红店铺,需推荐3款小吃、汤品、饮品、面食、点心等进行宣传展示。

主办: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商务局

承办:

宿州市广播电视台

拂晓报社

协办:

宿州市酒店餐饮协会

宿州市旅游协会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时间安排

(一)年11月25日-12月6日,通过县区推荐和企业自荐两种方式接受报名;

(二)年12月-年1月上旬,通过网络宣传推广和探店评查两种方式进行评选;

(三)年春节前,展开新闻发布会,向大众公布评选结果;

(四)年2月-3月进入宿州美食地图制作阶段,持续面向大众推广展示。

参加单位备忘

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推荐菜品时,需注意区分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和其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参评项目;

需按照评选要求,准备下列材料:

(1)填写《推荐菜品信息表》;

(2)拍摄菜品照片;

(3)拍摄企业门头照片;

(4)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5)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扫描件。

各县区、各单位,关于宣传推广素材的具体要求,请按照《附件2:相关菜品参评、宣传推广素材要求》认真报送。

各县区、各单位,相关表格、资料,请于12月6日前同步报送至: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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