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室建设,加强设施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宣传推广,切实让群众知晓,方便哺乳期妇女使用。截至年3月,全市已建设成母婴室个(埇桥区90个、萧县62个、泗县34个、砀山县35个、灵璧县30个、高新区9个、宿马园区5个、经开区1个、鞋城1个)。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个、商业中心17个、旅游景区6个、高铁站4个、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4个、政务服务大厅8个、综合客运枢纽3个、主要火车站2个、体育馆2个、展览馆1个、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个、科技馆1个、文化艺术中心1个、博物馆1个、动物园1个、植物园1个、用人单位11个。以上母婴室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位置明显,设施完善,能够较好地满足母婴需求,欢迎群众检索使用。
宿州市个母婴室位置信息如下
来源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李何晴
审核
一审张先龙二审陈涛终审吴良栋
主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宿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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