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召开2021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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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冬春救助款(物)规范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及时发现冬春救助款(物)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萧县于2月17日上午,在县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年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督查启动会”,县应急管理局业务骨干人员参会。

会上,县应急管理局救灾股负责人就本次督查工作,详细解读了《关于开展冬春救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萧减救办〔〕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关于下达-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萧减救〔〕3号)内的有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有党委会议记录;

2.冬春救助款(物)发放是否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审批;

3.是否在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应急管理局()及乡镇举报电话;

4.冬春救助款(物)是否按时发到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手中,发放手续是否齐全;

5.冬春救助款(物)相关台账是否建立、是否规范;

6.发放救助款物的档案是否完善,相关的签领、公开等资料是否保存完好。

二、督查时间、方式和办法

1.时间:2月17日-2月28日

2.方式:本次督查共分五个督查组,采取现场查阅资料与入户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3.办法:每个乡镇查两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3到5户。

会上强调了各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逐项督查,实事求是记录,如实上报至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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