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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趋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支持粮食生产,省财政厅再次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万元,其中埇桥区万元、灵璧县万元、泗县万元、萧县万元、砀山县万元。
本次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县区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并根据本地上级下达资金额度和粮食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县域内执行补贴标准。县区财政部门将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及时通过县级“一卡通”等方式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来源
拂晓报
实习编辑
胡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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