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辛苦工作工资竟

4月18日上午,当事人胡某带着11位货车司机们来到了塔克什肯镇人民法庭,手里还握着11张欠条,金额为元—元不等。

据悉,原告胡某之前一直在被告吴某公路运输工地干活,年9月23日,胡某作为司机代表与吴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书,同时吴某为其出具工资证明一份,证明内容显示被告吴某欠原告胡某工资元,约定年11月1日之前结清。约定时日已过,原告胡某多方催要,被告始终不予履行,无奈之下,原告向青河县塔克什肯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法官接到诉讼后,积极查明案件事实,并邀请司法所、乡镇政法书记一同对本案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生效后,为保证原告能尽快拿回工资,法院干警及时跟踪案件后续情况,多次联系被告,说明原告的诉讼和生活情况。得知情况的吴某表示歉意并说明自己也是因他人拖欠和疫情没能及时给付司机的工资,他承诺先用他本人的个人资金将所欠元劳务费支付给胡某,自己再想办法解决个人的欠款问题,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青河县人民法院在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的同时,本着“调解+当场履行+及时跟踪”的思路,强化矛盾纠纷诉前、诉中和诉后治理,在调解时注重促成债务人当场履行或部分当场履行,不能当场履行的事后进行跟踪回访,及时敦促、提醒义务人主动履行债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执行前,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通讯员:乔勒盼审核人:李秀媛来源:青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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