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房产中介商李德敏,被多名拖欠债务不还的公职人员举报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安徽省灵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李德敏曾取得《经纪职业资格证书》,此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合理收取居间服务费,引起法律界热议。
8月2日,上游新闻(报料s)记者从李德敏辩护律师李青山处获悉,此案开庭近11个月后,今年7月20日,灵璧县检察院作出撤诉决定。目前,李德敏已被取消所有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7月20日,灵璧县法院做出裁定,准许灵璧县检察院撤诉。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安徽“民间中介”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举报者系多名公职人员》显示,61岁的李德敏是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年10月26日,李德敏注册成立萧县春雨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称春雨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民间放贷业务。为合法从事经营项目,年,李德敏还考取了《经纪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取得《经纪职业资格证书》后经纪人促成双方签订合同后,有获取佣金的权力。
据灵璧县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年至年间,李德敏以其经营的春雨公司提供投资理财、民间借贷咨询等服务为由,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熟人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允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先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吸收林某、李某等30多人人民币余万元,数额巨大。李德敏将非法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出借给他人使用,从中赚取高额费用。因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灵壁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出具的主要证据是多名公职人员向安徽省监察委邮寄的签字按手印的举报信,称李德敏涉嫌非法吸存放贷并套取国家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
▲年8月30日,李德敏案在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图片来源/庭审直播网
年8月30日,此案一审在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因认为收取居间服务费系合法行为,李德敏对检方指控和提供的证据并不认可。李德敏放贷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为此案争议点。
因经纪人赚取居间服务费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并不多见,此案也引发法律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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