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4月27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的萧县县委原书记王共伟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共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万元,对被告人王共伟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万元、33.8万美元、价值人民币.万元的丰田埃尔法汽车一辆,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作者/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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